江蘇啟東:電能替代用戶可優先參與電力直接交易 多領域推廣蓄熱式電鍋爐技術應用
作者: 日期: 2020/4/26 9:10:41 來源:日前,江蘇省啟東市發改委與國網啟東市供電公司共同印發《啟東市2020年推進電能替代工作實施方案》(簡稱《實施方案》),稱將重點在交通運輸、工業生產、民用建筑、農業生產、居民生活、電力供應與消費領域等領域,推廣以電代煤、代油等電能替代技術,其中蓄熱式電鍋爐等蓄冷蓄熱技術被多次提及。
針對民生用能領域,《實施方案》要求,對在燃氣(熱力)管網覆蓋范圍以外有采暖需求的學校、醫院、商場、辦公樓等公共建筑,加快推廣蓄熱式電鍋爐、熱泵和電蓄冷等技術應用。
鼓勵晝夜負荷差異大的建筑(建筑群)采用蓄熱式電鍋爐、蓄冷空調等蓄冷蓄熱技術,充分利用夜間富裕電力,削峰填谷。加快對老舊公用建筑清潔用能技術改造,強化新建公用建筑對高效用能技術的應用。鼓勵建設地源(水源、污水源)熱泵供熱(制冷)等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系統。
在居民生活領域,提高住宅建筑的配電標準,在集中居住小區試點采用蓄熱電鍋爐、熱泵等技術集中供暖,加快在分散居民戶和農村地區推廣碳晶采暖、石墨烯發熱器件、發熱電纜、電熱膜等高效電采暖技術。鼓勵采用熱泵熱水器、熱泵輔熱或電輔熱太陽能熱水器。
在電力供應與消費領域,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形成常規能源有效互補的低碳綠色能源供應體系,在光伏、風電等可再生能源裝機比重較大的地區,結合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推廣應用蓄熱式電鍋爐、蓄冰制冷空調等儲能裝置,提高系統調峰調頻能力,更多消納可再生能源。
在保障措施方面,《實施方案》提到,推進電力市場建設,電能替代用戶可優先參與電力直接交易,支持電能替代企業參與碳排放交易。完善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優化峰平谷時段,擴大峰谷段電價價差,充分發揮價格信號引導電力消費,大力推廣具備移峰填谷的電能替代設備,促進電力供需平衡,降低運營成本。
附《實施方案》全文:
各鎮(園區)、市有關部門:
根據國家、省和南通市有關推進電能替代工作要求,我們組織制定了《啟東市2020年推進電能替代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啟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網江蘇省電力有限公司啟東市供電分公司
2020年4月16日
啟東市2020年推進電能替代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江蘇省發展改革委等八部門《關于印發推進電能替代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蘇發改能源〔2016〕1540號)和《南通市推進電能替代工作實施方案》(通發改能交〔2017〕207號)文件精神,為提高我市清潔能源利用水平,推動實施“263”環保專項行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貫徹國家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及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提高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提高電煤占煤炭消費比重、提高可再生能源占電力消費比重、降低大氣污染物排放、降低煤炭占能源消費比重為目標,形成清潔、安全、智能的新型能源消費方式,服務新型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和美麗鄉村建設,提高社會電氣化水平,為建設“經濟強、百姓富、環境美、社會文明程度高”的新啟東提供清潔環保的電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規劃引領,協調發展。結合生態文明建設、能源消費結構和用能需求特征等,統籌能源開發利用、大氣污染防治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合理規劃電能替代,引導電能替代健康發展,穩步有序、因地制宜地推進經濟性好、節能減排效益佳的電能替代項目。
堅持政策引導,改革創新。結合電力體制改革,完善電力市場化交易機制,制定和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創新電能替代技術路線,建立電能替代技術標準體系,加快電能替代關鍵設備和技術的研發,促進技術裝備能效水平顯著提升,應用范圍明顯增大。
堅持市場運作,產業推動。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鼓勵社會資本投入,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電能替代技術、業態和運營等創新,探索多方共贏的市場化項目運作模式,拓展新的經濟增長點。
二、主要目標
重點在交通運輸、工業生產、民用建筑、農業生產、居民生活、電力供應與消費領域等領域,推廣以電代煤、代油等電能替代技術,形成節能環保、便捷高效、技術可行、廣泛應用的新型終端電能消費市場,提高電能在終端消費的比重。“十三五”期間,實現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促進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持續提升。
三、重點任務
(一)交通運輸領域。結合綠色循環低碳港口創建活動,加快在港口碼頭推廣應用船舶岸電和電驅動裝卸技術,年內主要港口港作船舶、公務船舶靠泊使用岸電比例達90%,集裝箱碼頭港作機械使用電能等清潔能源比例達100%。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廣高速公路服務區直流充電站業務,布局郵政、物流、環保等專用電動車領域,加強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形成覆蓋全市、布局合理的充電服務網絡。在市政工程、電力工程、通信基礎工程等移動領域推動儲能施工電源替代小型柴油發電機,減少各類移動施工污染。
(二)工業生產領域。在金屬冶煉、玻璃制造等有加熱需求的行業加快推廣電熱隧道爐、紅外加熱爐等高效電窯爐技術,至年內全面替代高污染燃料窯爐。在服裝紡織、木材加工、水產養殖加工等生產工藝需要熱水(蒸汽)的行業加快推進工業電鍋爐的技術應用,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全部淘汰或實現電能等清潔能源替代,65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煤鍋爐全部實現超低排放,其余燃煤鍋爐要綜合應用電能替代、集中供熱等措施實施整合、改造,全部達到特別排放限值。在工業生產的物料傳輸、裝卸等環節,推廣使用電驅動皮帶傳輸、電驅動吊機等技術,提升傳輸、裝卸裝備電氣化程度。新建項目禁止建設自備燃煤電廠。
(三)民生用能領域。對在燃氣(熱力)管網覆蓋范圍以外有采暖需求的學校、醫院、商場、辦公樓等公共建筑,加快推廣蓄熱式電鍋爐、熱泵和電蓄冷等技術應用。鼓勵晝夜負荷差異大的建筑(建筑群)采用蓄熱式電鍋爐、蓄冷空調等蓄冷蓄熱技術,充分利用夜間富裕電力,削峰填谷。加快對老舊公用建筑清潔用能技術改造,強化新建公用建筑對高效用能技術的應用。鼓勵建設地源(水源、污水源)熱泵供熱(制冷)等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系統。大力推動餐飲電氣化,降低用能成本,改善烹飪環境,提高安全用能水平,消除瓶裝煤氣安全隱患,實現啟東市區居民小區、各類車庫(儲藏室)、沿街商鋪、餐飲場所100%“瓶改電”替代,并在市內至少建成一個全電綜合體。在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推廣全電食堂,年內各鄉鎮至少建成1個全電食堂,實現啟東市全電食堂全覆蓋。
(四)農業生產領域。結合高標準農田建設和農業節水灌溉推廣等工作,加快推進機井通電工程,年內全面實現農業電排灌。以電氣化農業示范基地為引導,推廣糧食電烘干技術,在農業種植行業中推廣熱泵保溫、濕簾風機、水肥一體化、電補光以及農業物聯網等技術,在禽類養殖業推廣電暖孵化技術、自動喂養、自動清糞等技術,在水產養殖業推廣電增氧、電保溫、自動喂養等智慧養殖技術,提升農業電氣化水平。
(五)居民生活領域。提高住宅建筑的配電標準,在集中居住小區試點采用蓄熱電鍋爐、熱泵等技術集中供暖,加快在分散居民戶和農村地區推廣碳晶采暖、石墨烯發熱器件、發熱電纜、電熱膜等高效電采暖技術。在老舊小區及管道天然氣覆蓋范圍之外的居民小區、公寓住宅、鄉鎮居民推廣使用電炊具。結合農村電氣化村建設和家電下鄉,加快推廣電冰箱、電熱水器、電炊具等家用電器,提升居民家庭電氣化水平。鼓勵采用熱泵熱水器、熱泵輔熱或電輔熱太陽能熱水器。
(六)電力供應與消費領域。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形成常規能源有效互補的低碳綠色能源供應體系,在光伏、風電等可再生能源裝機比重較大的地區,結合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推廣應用蓄熱式電鍋爐、蓄冰制冷空調等儲能裝置,提高系統調峰調頻能力,更多消納可再生能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應明確職責分工,強化部門協同,結合“263”行動計劃,在交通運輸、工業生產、民用建筑、農業生產、居民生活、電力供應與消費領域等領域,加強地區電能替代潛力分析,分行業、分領域做好電能替代相關工作,確保全面完成“十三五”電能替代目標任務。
(二)加強規劃統籌。將電能替代納入當地能源發展和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結合高效清潔燃煤背壓熱電聯產、工業高效清潔環保鍋爐、余熱余壓余氣循環利用等多種能源供應方式,在城市總體規劃、能源發展規劃、環境保護規劃中充分考慮電能替代發展,為電能替代項目的建設提供支持。
(三)加大財稅支持。鼓勵各區鎮和有關部門統籌利用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節能與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等,通過獎勵、補貼等方式,對符合條件的電能替代項目予以支持。加大燃煤鍋爐淘汰補貼力度,鼓勵各地對初期建設投資成本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好的電能替代項目加大補貼力度。鼓勵對電能替代高效技術研發給予資金支持,對高新設備制造企業按規定給予稅費減免,降低設備制造成本。支持電能替代項目單位通過申請企業債、低息貸款、能效項目信貸和采用PPP模式等方式解決項目融資問題。
(四)嚴格環保準入。加大對燃煤(油)鍋爐、窯爐、港口船舶燃油等排放物的執法監管力度,鼓勵各行業出臺更加嚴格的分散燃煤、燃油設施限制性、禁止性環保要求。按照省相關部署,將港口岸電的建設與使用情況納入港口營運年審和船舶年檢范圍,切實提高港口岸電使用率。加快推進建筑能耗平臺監測與達標提升。
(五)推進市場建設。推進電力市場建設,電能替代用戶可優先參與電力直接交易,支持電能替代企業參與碳排放交易。完善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優化峰平谷時段,擴大峰谷段電價價差,充分發揮價格信號引導電力消費,大力推廣具備移峰填谷的電能替代設備,促進電力供需平衡,降低運營成本。結合實際制定港口岸電服務價格政策,鼓勵推廣岸電技術應用。鼓勵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用能數據、環保數據,大型公共樓宇能耗數據接入江蘇能源云網平臺,為開展能源分析和降低能耗提供數據支撐。
(六)加強電網建設。電網企業要強化電網基礎建設,推進電網升級改造,提高電網可靠性和安全性,提升電能替代項目的接納能力和供電保障能力。優化配電網建設流程,明確實施細則和建設周期,建立提前介入、主動服務、高效運轉的“綠色通道”機制,按照客戶需求提前做好布點布線和電網接入等服務工作。各地和有關部門應對電能替代配套電網建設改造給予支持,幫助電網企業做好項目征地、拆遷等方面的政策處理,支持電力設施保護工作。
(七)發揮示范引領。鼓勵各地、各部門創新引領,借力大眾創新、萬眾創業,整合技術資金資源優勢,在重點行業和領域組織開展電能替代示范工程,建設一批“經濟效益好、推廣效果佳”的典型示范項目,探索一批業態融合、理念先進、具有市場潛力的項目。開展集中能源站示范項目建設和公共建筑綠色示范項目建設。及時開展示范性項目和成果展示,有效推廣復制成功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