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認真宣貫《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18/7/24 9:21:37 來源:于認真宣貫《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建設部第17號令)的通知
三、多層次、全方位監管安全工作。建設、監理方要落實應盡的安全職責,加大對公司安全機構的審核和現場“安管人員”持證的審驗,按要求核實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施工企業要對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令397號)、《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設部令128號),自覺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各級安全監督機構,各級行政服務中心窗口,要按照規定中第四章監督管理和第五章法律責任相關規定要求督導各方責任主體落實安全責任,切實加大安全生產管理力度,推動我市建筑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嚴格落實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企業委派制。根據《合肥市建筑市場管理辦法》(市政府令103號),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應當由施工單位直接委派、直接管理,并作為施工單位對工程項目管理的組織成員之一。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同為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納入企業考核管理,從企業層面督導現場抓好安全管理。
一、認真組織宣貫。原原本本學習文件,充分理解文件的精神實質,準確把握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要求和主體責任,全面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現場安全管理水平。
現將《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建設部第17號令)轉發你們。結合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建設實際,提出如下宣貫意見。
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各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各級建設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在肥各建設、監理和施工單位:
合建質安[2014]6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