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報|河南公布前三批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進展情況
作者: 日期: 2019/7/31 17:25:24 來源: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我省前三批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進展情況的通知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發展改革委,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各增量配電業務試點項目業主單位,有關單位:
為持續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精神,加快推進配售電改革,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推進增量配電業務改革的通知》(發改經體﹝2019﹞27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印發<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進展情況通報(第二期)>的通知》(發改辦經體﹝2019﹞375號)的要求,2019年4月份以來,我委組織河南能源監管辦、河南省電力公司等有關單位及專家逐一走訪我省前三批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開展上門服務,傳達國家配售電最新改革精神,幫助協調解決疑難問題,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同時,調研過程中也發現一些問題,主要是部分項目在配電區域劃分、存量資產處置等方面進展嚴重滯后,與國家和我省要求時間節點差距較大;個別地方重視程度不夠,對關鍵問題和政策把握有偏差,在執行層面還存在一些問題。現就我省前三批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進展情況通報如下:
一、已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的試點項目(4個)
1.洛陽洛龍工業園區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2.南陽中關村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3.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4.登封東區新區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二、已開工建設的試點項目(3個,不含存量配電資產)
1.洛陽洛龍工業園區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2.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3.三門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三、已出具配電區域劃分意見的試點項目(7個)
1.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2.洛陽洛龍工業園區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3.登封東區新區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4.南陽市中關村科技產業園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5.永城市永煤礦區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6.三門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7.焦作西部產業集聚區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四、尚未確定項目業主的試點項目(8個)
1.許昌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2.內鄉縣產業集聚區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3.河南省項城產業集聚區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4.鶴壁市寶山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5.平頂山化工產業集聚區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6.新蔡縣產業集聚區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7.濟源市玉川產業集聚區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8.漯河市臨港產業園區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五、尚未完成配電網規劃編制的試點項目(2個)
1.信陽明港產業聚集區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2.內鄉縣產業集聚區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發展改革委和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要加快試點項目指導和協調進度,推動試點項目盡快落地;要建立和完善進展情況半月上報制度,原則上每月10日、25日由地市發展改革委向省發展改革委指定郵箱報送,如遇公休日順延。對未完成配電網規劃編制的試點項目,應于2019年7月底前完成,不得再次拖延。對2019年1月7日前尚未委托評審的配電網規劃的,統一交由省發展改革委委托評審;已完成委托評審的,不再重復委托,如需省發展改革委再次評審的,需說明理由并提出書面申請。對未完成項目業主確定的,應于2019年8月底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省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單位對其項目進行評估;對不再具備條件的,將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取消其試點資格;對不能及時上報進度且進展嚴重滯后的,省發展改革委將適時予以通報。
試點推進過程中,如遇重要問題和情況的,及時向省發展改革委反饋。
聯系電話及傳真:0371-69691140
郵箱:sdltzggldxzbgs@163.com